(二)培训工作
“十一五”时期,知识产权培训工作要充分调动和发挥各方面积极性,有效利用社会培训资源,进一步加强国家和省市多级知识产权教育培训体系建设,继续深入广泛地开展知识产权教育培训。适应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要求,创新培训内容,改进培训方式,整合培训资源,规范培训管理,提高培训质量。
要制定和落实“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实施纲要,“十一五”时期,在全国知识产权局系统启动“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通过这项工程,培养一支精通并善于运用知识产权国际规则的百人高层次人才队伍;一支数千人的从事专利管理、专利审查和专利行政执法工作的优秀人才队伍;一支数万人的从事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工作及专利中介服务的高素质人才队伍。
“十一五”时期,将研究编制知识产权人才培训指导纲要,加强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和执法人员、专利审查人员、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工作人员、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体系工作人员的培训。尤其要加强对基层执法人员的培训。2006年,将组织面向基层民警的培训班,从法律政策、知识产权知识和执法等三个层面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逐步培养一批专业型人才;举办全国文化市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以基层执法人员为培训重点,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对侵权盗版音像制品、违法网络游戏的鉴别能力和监管技能;加强对一线关员,特别是对海关货管现场人员的知识产权执法培训;积极开展商标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和涉嫌商标犯罪案件的移送、商标和企业字号冲突的处理等专题培训,提高商标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对公务员、直属单位人员和执业药师等的培训过程中,将增强被培训人员对保护知识产权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使他们认清日趋严峻的国际国内形势,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十一五”时期,要加强与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的沟通与合作,将知识产权知识纳入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的培训内容之中。强化领导干部的知识产权意识,加强政府对知识产权工作的指导。要继续加强对各级政府领导和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的知识产权宣传与培训工作,“十一五”期间,完成对主管知识产权工作的县(市)长和国有大型企业负责人轮训一遍。2006年下半年将组织开办“国内重点企业领导人和知识产权业务主管人员培训班”;地方整规办(保知办)领导和工作人员知识产权知识培训班;厅局级领导干部知识产权战略专题培训班等。
“十一五”时期,要继续加强与各级政府教育部门的联系与协作,充分发挥高校人才培养的主要基地和集聚人才的战略高地的作用。要积极推进高校知识产权教育工作的发展,促进在高校本科生和研究生中开设知识产权课程,增设知识产权专业的法学硕士等学位授予点,加强高校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有效利用高校的教学资源,与高校共建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基地,加强知识产权人员的在职培训和继续教育。积极发展知识产权远程教育,为社会各界普及培训知识产权知识搭建服务平台。把保护知识产权法律的宣传教育纳入“五五”普法内容,列入中小学教学计划。推动中小学知识产权知识的普及教育,促进各级各类知识产权教育培训的发展。
“十一五”时期,要积极开展知识产权培训工作的国际合作与交流,拓宽知识产权人才培训的国际渠道,加大输送人才出国培训进修的力度,加大引进国外知识产权师资、引进智力工作的力度,加强国际化人才的培养。
中国知识产权报 |